给摊贩更多宽容 给民生更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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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10月1日起,《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正式开始施行。办法共十九条,主要调整了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范围,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





“城管来了!”在街头闹市,不时上演城管与摊贩之间“速度与激情”的戏码;在市井巷尾,双方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也偶有发生……《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实施,曾经剑拔弩张的情景将有望得到缓解。





一直以来,一些城市管理者对摊贩的态度算不上友好。后者不仅要付出起早贪黑的忙碌,还要时刻面临“封停”的忐忑。此次《办法》的出台,正是瞄准了基层百姓“谋生性营业”的痛点,调整了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范围,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和处罚尺度,为营造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有人或许会疑惑,此举是否意味着占道经营、违规堆放的顽疾会更加有恃无恐?其实不然,《办法》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做了合理区分,明确界定了某些行为不受查处,比如“早市”“晚市”等,但是这些便民劳务活动必须按指定场所和时间有序经营,同时更加强调“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克服权责不清晰的监管乱象,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等信息共享、情况通报、信用公示,努力在秩序管理和经营行为之间寻找平衡点,做到两者兼顾。





《办法》出台最大的现实意义,还在于监管思维和监管方式的创新。毋庸讳言,很多时候让城管与摊贩发生冲突的,不是有没有违反规定的问题,而是违反规定如何处罚的问题。这样的症结有因可循,对大多数摊贩经营者来说,谋生的工具等同于身家财产,动辄以没收和罚款手段进行执法,难免会催生“罚款行政”“暴力执法”等弊端,激化社会矛盾也就在所难免。将“没收”改为“查封、扣押”,将罚款额度大幅降低,适当减轻经营者的经济责任,降低了处罚的力度,提升了人性管理的温度。城市管理者不必“面目狰狞”,摊贩经营者也无需“鱼死网破”,互信互谅才能实现良治。





从更高的角度来看,《办法》所贯彻的理念变化,说明城市管理正从机械式的“封堵”“管制”向人性化的“疏导”“服务”转变。当下城市越来越大,治理不能停留在老路上。无论不辞辛苦的摊贩还是依法行政的城管,都是城市生活的一分子。何以激发共谋未来的创新活力,如何维系公共领域的规范秩序,不是某一个特定人群的义务,而是生活在城市中所有人的责任,这也应是《办法》出台的题中之义。





“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精细不能局限于基础设施建设,更要在管理制度上发力。当城市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告别“猫与老鼠”的追逐,携手一道共谋未来发展,这座城市也终将繁花似锦。





来源:人才就业社保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