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财政部、税务总局权威解答新个税法!( 五 )

  需要说明的是,5000元的标准不是固定不变的,今后还将结合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城镇居民基本消费支出水平的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的几次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就能充分地说明这一点。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一共经历了三次调整,第一次是在2005年,由每月的800块钱提高到了每月的1600块钱,第二次调整是2007年,由每月的1600块钱提高到每月2000块钱。第三次调整是在2011年,由每月的2000块钱,提高到每月的3500块钱,这次修法就是由每月的3500块钱提高到了每月5000块钱。这是央视采访人员提的第一个问题。我下面回答你提的第二个问题。

  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和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委员、专家和社会公众都提出建议,对纳税人取得的稿酬等收入允许扣除相关成本费用,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采纳了上述建议,平移了现行税法规定,允许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类收入在扣除20%的费用后计算纳税,也就是说,按照原收入额打了个八折以后计算纳税。同时为鼓励创作,稿酬所得在允许扣除20%费用的基础上,进一步给予再减按70%计算的优惠,两项因素叠加,稿酬收入实际上相当于按5.6折计算纳税。也就是说,我们有100元的稿酬收入,按照56元来计算纳税,这样就大幅度地降低了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