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推68条惠台举措持台胞证享“同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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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王莹





8月12日,作为第六届海峡青年节的主要活动之一,2018年海峡青年(福州)峰会在福州举行。峰会上,福州市正式推出《福州市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逐步为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提供与福州企业居民同等的待遇。





据了解,该实施意见共包括68条具体措施,涉及扩大榕台经贸合作、支持台湾同胞在榕实习就业创业、深化榕台文化交流、方便台胞在福州安居乐业四个方面,其中包含先行先试的创新举措有20条,对国台办、省台办相关政策的拓展延伸有19条。





福建省委副书记、福州市委书记王宁在峰会上表示,福州市制定出台“68条惠台举措”,是积极落实中央和福建省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为台胞办了好事、办了实事,将进一步推动榕台交流合作更加热络、更有成效。





方便台胞在榕安居乐业





在“方便台胞在榕安居乐业”的9条措施中,创新举措有两条,拓展延伸举措有3条,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台胞在榕使用台胞证将与福州市民享受“同城待遇”。





措施明确,福州相关服务管理机构应将台胞证作为身份认证的有效证件。对无法识别读取台胞证信息的服务管理系统要完善升级,便利台湾同胞在榕银行开户、入住酒店民宿、办理搭乘交通工具手续、网上预约就医等。福州人事人才网在线招聘系统支持使用台胞证注册登录。





在榕工作的台湾同胞可按照规定参加“五险一金”,享受与福州市居民同等劳动保障待遇。在榕台湾同胞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在大陆离职时经个人申请可以依据相关规定一次性支取。





来榕工作的台湾同胞,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按在岗平均工资为基数的个人缴费部分,予以不超过三年的社保补贴。18至45周岁台湾青年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房屋。





此外,台湾同胞在榕申请小额信用卡,可凭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胞证(有效期1年以上)、在职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等材料,前往福州市相关银行办理。各级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向台湾同胞开放,在福州的台湾同胞可以持台胞证在市图书馆人工办理读者证,在全市的图书馆和“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借阅图书。





台企享有28条优惠措施





据了解,在扩大榕台经贸合作方面,福州共推出28条措施,其中仅创新举措就有8条。





福州鼓励台资企业在福州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区域总部。符合条件经认定为福州市总部企业的,可申请福州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措施规定的奖励。





同时,对进入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世界品牌500强”“亚洲品牌500强”“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单的以及被认定为工信部“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名牌产品”的,福州也将分别给予相应奖励。





台资企业来榕举办展会,将与大陆企业同等享受展会举办资助和展会招揽奖励;在福州的台资企业回台湾参展,也与大陆企业同等享受省、市外贸相关扶持政策。而对涉台经贸展会及进境展品、参展企业,港口(区)一线以现场快速检疫为主,展馆(区)则负责实施集中查验监管和风险监测为主的质量安全管理,简化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集中监测监管。





为完善榕台农产品流通体系,福州将依托海峡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台湾农产品交易展示中心,推动两岸农产品电子商务合作交流。台湾投资者从事水产养殖、水产加工、稻鱼综合种养示范推广项目,与大陆企业享受同等补助待遇。





台湾青年创业获得扶持





针对来榕创业的台湾青年,福州市将依托各县(市)区均设有的台湾青年创业基地为其提供半年的免费办公场所,并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台湾青年示范基地给予80万元至200万元的奖励补助;对符合相应条件的推荐台湾青年入驻基地的社会团体给予10万元至50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在支持台胞实习、就业、创业方面,福州共推出了23条措施,其中有6条是创新举措。





为支持台湾青年来榕实习,福州市对符合条件承接台湾青年实习实训的,且实习实训时间连续不低于15天的企事业单位,将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进行财政补助。





对符合招聘条件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台湾人才,福州市事业单位可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入编;对引进到福州市高校、公立医院工作的台湾专业技术人才,所在单位可自主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为吸引台湾优秀人才来榕发展,福州还专门设立台湾人才服务工作站,为高层次台湾人才提供服务,并支持在榕台湾优秀人才申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省引才“百人计划”等人才项目,对落地的引进人才进行A、B、C类三级认定,分档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此外,福州支持榕台人力资源机构互设分支机构,对在榕符合条件的台湾优质人力资源机构给予每家30万元以内的配套启动资金,第一年内提供最多300平方米免租金场所或最高每月1万元租金补贴。帮助引进台湾人才来榕就业且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机构,还将按博士每人15000元、硕士每人10000元、本科每人5000元给予机构一次性引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