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一公安局科员犯盗窃罪、抢劫罪获刑三年,被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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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卢仁杰开除公职处分的批复

县公安局:

你局《关于给予卢仁杰开除公职的请示》(浦公综 〔2017〕15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卢仁杰,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籍贯福建漳浦,大学本科文化,系漳浦县公安局科员,三级警督,行政编制。因犯盗窃罪、抢劫罪,于2016年10月28日被漳浦县人民法院以(2016)闽0623刑初第132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2017年11月28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卢仁杰的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同意给予卢仁杰开除公职处分。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5日

来源:漳浦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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